队属各党支部、离退休党总支:
为隆重纪念建党91周年,激发全队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的内在动力,队党委决定于“七·一”前夕在全队开展“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
(一)评选范围。队属各党支部、离退休党总支、各支部党小组和任职两年以上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全队正式党员。
(二)推荐名额。先进党支部2个、先进党小组4个、优秀党员9名、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
各党支部要组织本支部党员认真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考核评比,评出在践行党的宗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活动中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办法
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由各支部在全队范围内评选,优秀党员由各支部在本支部党员中评选推荐1人,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党政办推荐。各支部请于5月30日前将评出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员名单报队党政办,并附事迹材料。党政办根据各支部报送的情况汇总后提交队党委审批。
二0一二年五月十七日